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条例 >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2022修正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2022修正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2-04-08 17:55:27 人看过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2022修正(1994年4月30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九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租赁合同第三章当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2022修正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2022修正

  (1994年4月30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九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三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转租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租赁的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工矿区的房屋租赁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拥有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可以依法出租。

  第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五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

  (二)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

  (三)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四)属违章建筑的;

  (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合同约定可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为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

  原租期在一年以上,承租人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当在合同终止三个月前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县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可以供查阅。

  第三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

  受委托人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按照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第十三条 房屋租金由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 出租人依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交付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提供房屋;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第十七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负责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

  出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修房屋,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并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八条 租赁期间,承租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或者结构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按照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报请批准。

  第十九条 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逾期不迁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可以请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承租人发出限期迁出通知书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退出所承租住宅的承租人,确无其它住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把其列为无房户予以安排;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列为住房困难户,统筹解决。

  第二十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且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约定用途的;

  (三)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者转借给第三人的;

  (四)拖欠租金达六个月以上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按照如下顺序对出租的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一)房屋共有人;

  (二)原承租人。

  第二十二条 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房地产权转移,受让人应当承担原出租人的义务并且享有出租人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者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房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租赁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 转 租

  第二十五条 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订立租赁合同,并且进行登记。

  第二十七条 转租的租赁合同的租期,超过原租赁合同剩余租期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转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享有并且承担第三章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次承租人享有并且承担第三章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工矿区以外的房屋租赁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租住本单位住房的,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本站出处链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 2022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

    2021-11-30

     2022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

  • 2022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修正全文

    2021-12-01

      2022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修正全文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正【全文】

    2021-12-01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正【全文】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

  • 2022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全文】

    2021-12-01

      2022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全文】  (2009年11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

  • 2022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全文

    2021-12-01

      2022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全文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

  •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2最新

    2022-01-15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2最新(2000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投票选举第六章罢免、辞职和补选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 2022年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全文

    2022-01-15

    2022年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全文(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虚假信息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国家对网络虚假信息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市网络虚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全文

    2022-01-15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全文(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减量与分类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22修正

    2022-01-18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22修正(2012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

  •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2022最新

    2022-01-18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2022最新(2018年12月27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租赁和治安管理第三章消防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24最新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24最新(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

  • 2023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2023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全文】(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警用、搜救

  •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2最新【全文】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2最新【全文】(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