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条例 >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最新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最新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4-08-22 15:08:32 人看过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最新(2024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公布  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费征收管理和服务保障,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最新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最新

  (2024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公布   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费征收管理和服务保障,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服务保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税费,包括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

  第三条  税费保障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政府统筹、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费征收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税费征收管理协同机制,协调解决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经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予以保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和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第五条  税务机关负责做好税费征收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税费保障相关工作。

  第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税费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缴费知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税费法律法规和政策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缴费意识。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全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对无法通过平台共享信息的,由税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确定信息共享方式。

  第八条  涉税费信息共享实行目录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税务机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涉税费信息共享目录,明确共享范围、共享内容、数据格式、更新频率等。

  第九条  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收集、交换、使用和保管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费信息时,应当对涉税费信息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予以保密,不得将涉税费信息用于履行法定职责之外的用途。

  第十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税费征收管理等工作需要,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费源核查,并反馈核查情况。

  税务机关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缴费人存在信息变动、资质资格不确定或者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条件不清晰等情形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核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核实信息,出具核查意见。

  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依法查验与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相关的完税、减免税等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税务机关依法查封、拍卖或者变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提供个人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完税信息。

  第十三条  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受理相关注销登记申请时,应当依法查验清税证明或者注销税务登记情况;未能提供的,应当告知其先行取得清税证明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提供税务登记注销信息和清税信息。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协作机制,在跨部门业务联办、催报催缴、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第十五条  对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非税收入事项,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的费源信息及征收资料,协同税务机关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以及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反馈相关非税收入征收信息。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人民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破产清算时,税务机关可以申请其依法协助征缴税款。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应当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实行警税联合办案。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九条  纳税人缴费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税费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办税缴费程序和要求。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办税缴费辅导等服务。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完善税费服务方式,优化办税缴费、退税退费等服务流程,推动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跨部门联办、跨区域通办等,提升办税缴费服务的精细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当推广电子发票的应用,建立与电子发票相匹配的服务模式,为纳税人开具、使用电子发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等工作,引导市场主体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征缴相关争议的协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争议纠纷。

  第二十三条  鼓励支持涉税费专业服务机构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税费服务。

  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涉税费专业服务机构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第二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费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

  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六条  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重点风险领域监管,建立动态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有效防范重大税收风险。

  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涉税费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涉税费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费违法线索的,应当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在税费征收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本站出处链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 2022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

    2021-11-30

     2022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

  • 2022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修正全文

    2021-12-01

      2022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修正全文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正【全文】

    2021-12-01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正【全文】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

  • 2022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全文】

    2021-12-01

      2022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全文】  (2009年11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

  • 2022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全文

    2021-12-01

      2022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全文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

  •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2最新

    2022-01-15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2最新(2000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投票选举第六章罢免、辞职和补选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 2022年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全文

    2022-01-15

    2022年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全文(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虚假信息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国家对网络虚假信息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市网络虚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全文

    2022-01-15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全文(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减量与分类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22修正

    2022-01-18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22修正(2012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

  •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2022最新

    2022-01-18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2022最新(2018年12月27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租赁和治安管理第三章消防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24最新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24最新(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

  • 2023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2023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全文】(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警用、搜救

  •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2最新【全文】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2最新【全文】(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