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 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 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5—2029年。到期后按 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 门管理。
第六条财政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专项资金管理 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文件;
(二)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结合国务院有关行业主 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和年度预算规模等建议,统筹确定专 项资金安排方案;
(三)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清洁能源相关行业工作 方 案 ;
(二)根据清洁能源发展实际情况,提出资金年度安排 建 议 ;
(三)组织实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工作执行及完成情况;
(四)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财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 及有关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的主要职责 如 下 :
(一)负责本省、本中央企业的专项资金分配、拨付, 并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二)组织申报专项资金,核实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负责对相关工作实施、任务完成以及专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照预算管理绩效要求对本省、本中央企业的专 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 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及项目的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 结果应用。
第九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下列事项:
(一)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
(二)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
(三)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
(四)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
(五)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关于清洁能源发展的其他
重要事项。
第十条专项资金分配结合清洁能源相关工作性质、目 标、投资成本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可以采用 竞争性分配、以奖代补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第十一条使用专项资金对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 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给予奖补,奖补资金按照 “多增多补”的原则分配。较上年开采利用量增加的,按照 增幅给予梯级奖补;较上年开采利用量减少的,按照降幅扣 减奖补资金;对取暖季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按照 “冬增多补”原则给予奖补。
第十二条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项目分为中央项目和 地方项目两类。其中,中央项目指中央企业100%控股的项目, 相关奖补资金全部通过所属的中央企业申请和拨付;其余项 目为地方项目,相关奖补资金按照项目所在地通过省级财政 部门申请和拨付。具体流程如下:
每年3月10日前,地方项目向属地省级财政部门、中 央项目向所属中央企业申请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奖补资 金,并报送上年实际开采利用量和当年预计开采利用量等相 关材料和数据。其中,地方项目和中央项目报送的开采利用
量数据均需经属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奖补资金的 有关项目应当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年4月 10日前,各省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审核汇总相关项目的上年 实际开采利用量和当年预计开采利用量等数据一并上报财 政部、国家能源局。每年5月10日前,国家能源局按职责 分工对各省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将 审核结果函告财政部。财政部依据国家能源局提供的审核结 果等有关材料,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清算上年奖补资金和 预拨当年奖补资金。每年8月20日前,各省财政部门和中央 企业审核汇总相关项目的当年和下年预计开采利用量等数 据一并上报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每年9月20日前,国家能 源局按职责分工对各省财政部门和中央企业的申报数据进 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函告财政部。财政部依据国家能源局 提供的审核结果等有关材料安排下一年度奖补资金预算,并 按规定做好预算下达工作。
第十三条计入奖补范围的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指 符合天然气国家质量标准的非常规天然气开采量,但采出后 未实际利用以及用于上网发电且享受电价补贴的部分不计 入奖补范围。具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煤层气开采利用量×1.5+页 岩气开采利用量+致密气开采利用量×权重系数;
其中,致密气开采利用量的权重系数平缓退坡,2025年 为0 .6,2026-2027年为0 .4,2028-2029年为0 .2。
第十四条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奖补资金计算公式如 下:
某省(中央企业)当年奖补气量=上年开采利用量+(当 年开采利用量-上年开采利用量)×对应的分配系数+(当年 取暖季开采利用量-上年取暖季开采利用量)×1.5;
其中,取暖季为每年1-2月、11- 12月;某省(中央 企业)当年奖补气量≤0时,按0计算。
某省当年奖补资金=(某省当年奖补气量/各省当年奖补 气量汇总数)×各省当年奖补资金汇总数;
某中央企业当年补助资金=(某中央企业当年奖补气量/ 各中央企业当年奖补气量汇总数)×各中央企业当年奖补资 金汇总数。
第十五条计算非常规天然气奖补气量的分配系数按照 以下方式确定:
(一)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较上年增加的,按照增 幅确定分配系数:
较上年增幅0-5%(含)的,分配系数为1.25;
较上年增幅5-10%(含)的,分配系数为1.5;
较上年增幅10—20%(含)的,分配系数为1.75; 较上年增幅20%以上的,分配系数为2。
(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较上年减少的,按照降 幅确定分配系数:
较上年降幅0—5%(含)的,分配系数为1.25;
较上年降幅5-10%(含)的,分配系数为1.5;
较上年降幅10-20%(含)的,分配系数为1.75; 较上年降幅20%以上的,分配系数为2。
第十六条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奖补资金采取先预 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各省和中央企业按照有利于非常规 天然气开采的原则统筹分配奖补资金,并用于非常规天然气 开采利用的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支持事项,具体资 金分配方式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确 定。
第十八条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 关省和中央企业申请专项资金。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 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 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将本年度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报 财政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抄送财政部有关监 管局,并会同财政部有关监管局对本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 用量等情况开展抽查。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有关监管局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财 政部要求,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督。财政部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组织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有关省财政部门对非常规天然气开
采利用量等情况开展抽查,发现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的,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约谈、通报、取消 申报资格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专 项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评价结 果应用。
第二十三条资金使用部门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或挤 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政、能源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 项资金审核、分配和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行为,以及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 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印发的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90 号)同时废止。
信访条例2022最新全文 (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 自2005年5月1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2最新修订【全文】 (2004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2最新【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
202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最新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2022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22最新(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2修订【全文】(2004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2最新(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修订【全文】(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
2022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施工、鉴定、加固、维护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建设工程抗震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版【全文】(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
2022年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全文】(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全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最新【全文】(2014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
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依法成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22最新)(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宗教事务条例2022全文(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7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最新【全文】(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