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条例 > 山东省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2026全文

山东省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2026全文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6-05-22 10:15:09 人看过
山东省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2026全文鲁市监食通规字〔2026〕2号第一条为了落实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部门间协作机制,加强食用畜禽产品(以下简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动畜禽屠宰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追溯义务和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

  山东省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2026全文

食用畜禽产品

  鲁市监食通规字〔2026〕2号

  第一条 为了落实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部门间协作机制,加强食用畜禽产品(以下简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动畜禽屠宰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追溯义务和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肉类制品生产、畜禽产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畜禽屠宰企业的畜禽产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畜牧兽医局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山东省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鲁牧云”),提供给畜禽屠宰及相关从业者免费使用,并指导推广应用工作。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以下简称“山东食链”),提供给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免费使用,并指导推广应用工作。

  第五条 省畜牧兽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鲁牧云”和“山东食链”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省畜牧兽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职责制定“鲁牧云”和“山东食链”与企业自建信息化系统对接数据标准,鼓励企业自建信息化系统向相关省级系统归集数据,归集数据的方式、标准应当符合我省有关数据工作规范,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省畜牧兽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动本省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畜禽产品追溯数据省际共享。

  第六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畜牧兽医局共同确定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畜禽产品品种,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畜禽产品品种的畜禽屠宰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开展信息化追溯。其中下列主体应当率先开展信息化追溯:

  (一)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畜禽屠宰企业;

  (二)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肉类制品生产企业;

  (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从事畜禽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

  (四)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

  (五)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第八条 畜禽屠宰企业应当使用“鲁牧云”系统收集、记录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检验等质量安全信息,如实录入畜禽产品批次、流向,以及购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交易数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按照规范留存档案记录。

  第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省内采购实行信息化追溯的畜禽产品时,应当使用“山东食链”查验追溯信息和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来自省外或者进口的实行信息化追溯的畜禽产品时,应当在“山东食链”中如实记录相关追溯信息,上传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的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和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畜禽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门店应当留存配送清单等凭证,并提供可查验相应凭证的方式。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品种以外的畜禽产品时,使用“山东食链”开展信息化追溯。

  第十条 从事畜禽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者销售实行信息化追溯的畜禽产品时,应当在“山东食链”中选择销售批次产品,并如实录入批发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追溯信息。

  第十一条 鼓励畜禽产品销售者和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山东食链”主体二维码,供消费者扫码查询追溯信息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第十二条 畜禽屠宰企业按照本规定在“鲁牧云”如实录入或者查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信息,视为已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查验检验和记录屠宰生产、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信息义务,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不得再要求其采用纸质方式重复履行相应义务。

  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本规定在“山东食链”如实录入或查验出证、追溯信息,视为已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义务,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再要求其采用纸质方式重复履行相应义务。

  第十三条 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发现畜禽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根据追溯信息及时通报涉事畜禽屠宰企业所在地同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者及所涉产品开展调查处置。

  第十四条 使用“鲁牧云”和“山东食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落实所采集数据的安全保护工作,设定其工作人员的数据查阅等应用权限,并以电子形式实现全过程留痕,留痕保留期限不少于36个月。

  第十五条 本规定中的畜禽产品,是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的鲜(冻)畜禽产品。

  本规定中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是指从事使用同一品牌,以食品销售为主营收入,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由企业总部、十家以上门店(含直营、加盟、合营等)等共同参与的规模化食品销售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中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是指从事使用同一品牌,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由企业总部、十家以上门店(含直营、加盟、合营等)等共同参与的规模化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6年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26日。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本站出处链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 2022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全文

    2021-11-30

     2022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

  • 2022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修正全文

    2021-12-01

      2022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修正全文  (2002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正【全文】

    2021-12-01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正【全文】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

  • 2022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全文】

    2021-12-01

      2022天津市消防条例修订【全文】  (2009年11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

  • 2022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全文

    2021-12-01

      2022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全文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

  •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2最新

    2022-01-15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2最新(2000年9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第五章投票选举第六章罢免、辞职和补选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 2022年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全文

    2022-01-15

    2022年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全文(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虚假信息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国家对网络虚假信息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市网络虚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全文

    2022-01-15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全文(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减量与分类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22修正

    2022-01-18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22修正(2012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

  •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2022最新

    2022-01-18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2022最新(2018年12月27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租赁和治安管理第三章消防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24最新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024最新(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

  •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 2023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2023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最新【全文】(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警用、搜救

  •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 2023年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最新修正【全文】

    2023年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最新修正【全文】(1999年7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2最新【全文】

    山东省供热条例2022最新【全文】(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