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7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省境内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或者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第三条 本省依法全面禁止食用下列陆生野生动物:
(一)褐马鸡、黑鹳、华北豹、原麝、大天鹅、猕猴、刺猬等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野猪、草兔、原鸽、猪獾、黄鼬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
(三)蝙蝠、田鼠、蝉等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四)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外的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不得以药膳的名义食用禁止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
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的猪、鸡、鸭、鹅、牛、羊、驴等家畜家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疫检验后,可以食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防疫需要依法决定临时禁止食用的除外。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整本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交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第五条 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服务等交易、消费场所以及运输、仓储、寄递等经营者,不得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提供条件、场所或者其他服务。
餐饮经营者不得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等招揽顾客。
第六条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食用、交易、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处理。
第八条 省林业和草原、渔业主管部门是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主管本省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林业和草原、渔业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相关工作。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各级林业和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应筹集资金,增加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投入。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等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成员增强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意识。
每年4月5日至11日为山西省爱鸟周。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山西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
第十二条 每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山西省禁猎期。
禁猎期内因野生动物造成危害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经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请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受伤、受困、病饿、迷途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和送交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第十五条 禁止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兴建工业、民用设施或采石、开矿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在审批时,涉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按《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十年组织一次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普查,建立资源档案,并编制保护发展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方案。
第十七条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
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第十八条 狩猎者取得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捕捉或猎捕。
第十九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弓、地枪、排铳、大铁铗、丝套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陷阱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第二十条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经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领人工繁育许可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领人工繁育许可证。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建立人工繁育管理档案和资料统计制度。
第二十一条 以非食用为目的,出售、利用省重点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
第二十二条 运输、携带、寄递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
运输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出县境的,应当持有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
第二十三条 对危害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的野生动物,有关组织和个人应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凡因自卫而击伤、击毙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报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所获野生动物一律上缴。
因保护本办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在野生动物保护、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执法及案件查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实施条例》有明确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将有关违法信息计入社会诚信档案,没收陆生野生动物,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十倍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食用为目的交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将有关违法信息计入社会诚信档案,没收陆生野生动物和违法所得,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十倍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为非法陆生野生动物交易提供条件、场所或者其他服务以及违法制作招牌、菜谱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将有关违法信息计入社会诚信档案,没收陆生野生动物和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用于食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吊销特许猎捕证或者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十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尚构不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隐瞒不报并私自处理野生动物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可并处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
(二)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责令停止破坏行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上列条款中规定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包庇、纵容、指使他人违反本办法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从省外引进的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经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保护和管理适用于本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生活压力是比较大的,过大的压力可能会造成抑郁症的出现,抑郁症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精神疾病,那么有抑郁症可以撤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的话,持卡人将面临不利后果,包括被高额罚息,被列入征信名单,如果数额较大可能会被银行起诉,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的后
因为比较稳定,福利待遇也比较好,所以公务员一直是大家比较向往的一个工作,所以近年来,许多人投身于公考大潮。最近有人向小编咨询关
据悉,退休人员将在或将有望领取到新的工资标准。那么,退休人员涨工资在是否有望呢?有关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最新消息是什么呢?2022年退休
行贿,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很普遍了,有些人为了办事方便一点,会给有关机构送点礼或者送点钱,这样办起来事来的效率会很高,但有些人还是担心被人揭发,带有牢狱之灾,所以,单位行贿多少钱可以定罪?单位行贿罪一般要怎么判刑?接下来,请看律科网小编收集的资料。单位行贿多少钱可以定罪?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2)个
有时候,企业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更好的销售出去,在进行宣传的时候就没有实事求是,而是采取了一定的虚假手段,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可以说是骗取了消费者的信任,这样虽然可以增加销量,但对企业的声誉影响却是很大的。而对于企业虚假宣传的行为,其实我国也是会作出处罚。那究竟企业虚假宣传如何处罚呢?下面就让律科网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做虚假广告会构成犯罪吗?会的,虚假广告罪包括广告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盗窃罪通常是盗窃财产和物品,如果他人进行盗窃,受害者已经报了案,但是再之后与盗窃者已经进行了私了,这个时候是否可以不进行追究了?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科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盗窃罪可以私了吗?盗窃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就会进入公诉程序,即使私下赔偿也依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在一些新闻报道中看到一些官员,被查出在职期间由于贪污腐败一共查处多少钱,对于中国贪污罪来说已经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秩序。对此国家部门一直以来也是严厉打击,下面律科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贪污多少钱构成追究刑事责任?公务员贪污多少开除公职?公务员贪污多少开除公职?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犯罪是否开除公职,不能简单地按多少数额而论,《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很多人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容易出现逾期的时候,那么对于信用卡逾期就是诈骗吗?信用卡逾期三个月怎么办?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就需要从法律的角度上进行了解,大家可以从本文的内容介绍来看。律科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信用卡逾期三个月怎么办?首先要确定自己的具体金额,逾期本金是否达到五万。一、如果逾期金额不到五万,那么一般最多只是民事起诉。二、如果逾期金额已经达到五万,则有一定
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逾期不还的人是非常多的。如果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达到较大,经催告后仍然不偿还的,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民法典中信用卡逾期多长时间个人财产会被冻结?信用卡逾期几天会上征信吗?律科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信用卡预期会冻结财产吗?民法典对信用卡逾期多久个人财产会被冻结没有规定,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信用卡逾期后,银行要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才会冻结当事人财产,如果不申
退役军人2年、5年、8年、12年补助标准2024【项目明细】1 两年兵退伍补助标准部队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 年,两年总计9000元。地方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 年,两年总计9000元。义务兵优待金:11000元 年,两年总计约22000元。义务兵津贴:1100元 月,两年总计约25200元。退伍费用包括职业年金:约25945元。各类保险(养老、医保):约34968元。合计:约126114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2024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1 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每月补贴五百元。2 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四百五十元。3 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四百元。4 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三百六十元。5 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三百二十元。6 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三百元。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补贴的标准,各省政策具有差异,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法律依据:《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新政策2024男女双方都是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有些地区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还出台了补助措施,如河南省规定给每个家庭每年补助960元养老,辽宁补助2000元,
副处级干部退休待遇标准2024年副处级干部退休待遇标准存在地区差异,并且受到最新政策的影响。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副处级干部的退休待遇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一线发达城市的副处级公务员退休金较高,平均在8000元左右,甚至可能达到1 5万元;而在三四线城市,退休金平均在4000元到6000元左右;在偏远地区、城镇以及基层,退休金则相对较低,平均在2000元到
退休人员党费缴纳最新标准20251、在职党员标准。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 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 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2、退休党员标准。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
民政部对退伍军优抚的规定20241、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与城镇三属实行统一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2、带病回乡
当兵2年、5年、8年、12年分别可以拿到多少补助?当兵2年的补助情况如果当兵仅有2年,那么显然就是只当了2年义务兵便退伍的情况,只统计义务兵拿到的奖励金与生活津贴即可。一般而言,如果是大学生义务兵,可以按照学历级别不同,获得2~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金;此外,还有每年1 2万元的学费补助,以及3~10万元不等的家庭优待金。再考虑到每年4500元的退伍费、10万左右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及每月100
党费收取新标准2024计算公式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 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2、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 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
退休警察警衔津贴最新规定2025退休警察警衔津贴是国家为表彰退休警察在职期间的贡献,保障其退休后生活待遇而设立的一项津贴。2025年,国家对退休警察警衔津贴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以下是相关最新规定的说明:一、警衔津贴的发放对象发放范围退休警察警衔津贴的发放对象为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等退休的警察。警衔等级警衔津贴的发放与退休警察的警衔等级挂钩,具体包括:总警监、副总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