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已经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22年10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2025全文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中华人民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2025全文(202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处分违纪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排查和消除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民政部制定了《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将《标准》作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重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现将修订后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5年1月3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5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升学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建设高质量学籍管理体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教育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着力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中国光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人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处(办):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国家信访局研究修订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同时废止。国家信访局2022年4月30日依法分类处理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人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处(办):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国家信访局研究修订了《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国家信访局2022年7月17日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2025全文为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压实首办责
信访事项内容分类最新版(国信发〔2020〕4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备注(一)农村农业1 村务管理①集体资产管理②集体财务公开③村务公开④村级债务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⑥农村社会事业2 土地承包经营①土地承包②土地流转3 农村宅基地①宅基地审批②收回宅基地③宅基地纠纷4 扶贫开发①扶贫开发政策②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5 农副产品流通①价格质量②运输购销③储备供应6 农资农技①农资价格质量②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交办安监〔202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有关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5年4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版【全文】(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
2022年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全文】(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全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第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最新【全文】(2014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
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