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纠纷 > 刑法知识 > 盗窃罪司法解释最新2026年

盗窃罪司法解释最新2026年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5-12-22 10:39:48 人看过
盗窃罪司法解释最新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

  盗窃罪司法解释最新2026年

盗窃罪司法解释最新2026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8号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四)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费用认定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

  (五)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

  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五条 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二)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第六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第九条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多件不同等级国有馆藏文物的,三件同级文物可以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

  盗窃民间收藏的文物的,根据本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盗窃数额。

  第十条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

  (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二)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三)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第十二条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第十三条 单位组织、指使盗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第十五条 本解释发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100份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50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0份以上的;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0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盗窃、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后,又实施《决定》规定的虚开、出售等犯罪的,按照其中的重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本站出处链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 虚假诉讼2000万怎么判?2022年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

    2021-12-05

      如果当事人根据没有发生民事纠纷,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侵害他人的利益的,属于虚假诉讼,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在刑事诉讼中,虚

  • 2022传销组织受害人有罪吗?传销一般会判刑多久?

    2021-12-05

      自从某大学生找工作误入传销组织而最终死亡的消息传出来后,人们也开始对于传销又了更深刻的认识,它带来的危害也一一揭露,关于传销罪

  • 2022绑架未遂逮捕后可以不起诉吗?绑架未遂一般要判多少年?

    2021-12-05

      在绑架行为着手后,就不能再成立绑架中止,但有可能成立绑架未遂。未遂主要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原因,而没有具体实施完成犯罪行为

  • 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2022年自诉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2-01-12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很多时候需要有被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就需要知道怎样提起刑事自诉。或许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律科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如何提起刑事自诉。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

  • 团伙诈骗50万元能判多少年?团伙诈骗从犯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

    2022-01-18

    团伙诈骗往往是有着较大难度的案件,难已侦破,而且往往会有着较为严重的后果,也因此,有关团伙诈骗罪有着完善的法律规定进行惩处,那么,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团伙诈骗50万元能判多少年?今天律科网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团伙诈骗罪立案标准2022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有案底的人可以出国吗?留有案底有什么影响?

    2022-01-21

    我们都知道有案底之后对我们以后的生活是有负面影响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案底会影响到个人的诚信信用积分,有案底的自然人在一些生活领域是有限制的,譬如出境,我国法律规定了五种人不准出境,那具体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由律科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有案底的人可以出国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有案底的人可以出国吗?不得出境的五种人: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 2022哺乳期犯法会判刑吗?哺乳期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2022-03-18

    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法律规定用于对特殊情况下犯罪分子进行救济的一项特殊制度当然想要申请取保候审肯定是有着特殊的法定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犯罪人员都可以申请,那么,哺乳期犯法会判刑吗?哺乳期犯罪能否取保候审?律科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哺乳期犯法会判刑吗?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

  • 2022女人在哺乳期犯罪怎么办?犯罪嫌疑人处于哺乳期可以批捕吗?

    2022-03-18

    女人的犯罪率会比男人低很多,但并不代表女人不会犯罪。有些女人在哺乳期的时候去偷东西或是做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最终被警方给抓到了。但是犯罪对象在哺乳期,那么,女人在哺乳期犯罪怎么办?犯罪嫌疑人处于哺乳期可以批捕吗?听听律科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女人在哺乳期犯罪怎么办?法律规定,哺乳期的女人犯罪一般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

  • 被打还手致人死亡是不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2-03-18

    公民的人身权益是受法律所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侵害他人的身体,否则就会构成侵权,从而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并不是说只要侵害他人身体就要负责的,如果对方先攻击自己,然后自己出于防护的原因,致对方受伤,可能构成正当防卫,那么被打还手致人死亡是不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应承担哪些责任呢?下面就由律科网小编来告诉你。被打还手致人死亡是不是防卫过当?首先,被人打还手致人死亡是否构成防卫过当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 正当防卫应承担哪些责任?正当防卫可以适用行政处罚吗?

    2022-03-18

    我们在被别人攻击,被殴打的时候,是可以正当防卫的,对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防卫过当的除外,那么构成正当防卫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正当防卫应承担哪些责任?下面律科网小编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构成正当防卫要符合什么条件?构成正当防卫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

  • 2025年刑满释放人员的最新规定

    2025年刑满释放人员的最新规定一、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恢复政策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需按规定流程办理,不同情况所需材料和办理方式有所不同。入狱前户口在本市注销的刑满释放人员,由本人向原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手续齐全当场办理,需提交本人恢复户口申请、刑满释放证明、原户口注销依据(人口信息系统可查询到注销记录的免予提交)、落户地房屋产权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若人口信息系统内无注销信息,需

  • 公职人员禁酒令最新规定2025

    公职人员禁酒令最新规定2025随着社会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要求的不断提高,2025年我国多地针对公职人员饮酒问题再次出台了严格的“禁酒令”。这些新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减少公款浪费,并防止权力寻租等问题的发生。以下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出的关键点:一、禁止行为1、工作期间及值班时间饮酒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午间、节假日值班以及外出公务期间一律禁酒。2、接受可

  • 虚假发货算不算欺诈?虚假发货欺诈消费者怎么投诉?

    虚假发货算不算欺诈?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过程中有虚假发货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承受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通常为消费者所购买商品价款的花费的三倍,如果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满五百元的,法律规定为五百元。故赔偿标准应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视为五百元。商家故意发错货算欺骗。故意发错货属于诈骗,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

  • 嫖娼一定要被拘留吗?嫖娼一般拘留多长时间?

    嫖娼一定要被拘留吗?不一定会被拘留。行为人嫖娼的,不一定会被拘留。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对行为人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 驱逐出境最新规定2024年

    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由谁决定?县级市级公安机关都无权决定,而是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

  • 偷电犯法吗?偷电被发现了会受怎样的处罚?

    偷电犯法吗?偷电违法。偷电属于盗窃行为,需要根据偷电的折现金额及情形判断需要承担的处罚:1、偷电折现金额未达当地盗窃罪的最低立案标准且不存在其他情节的,不构成犯罪的,处拘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2、偷电折现金额达到当地盗窃罪的最低立案标准的,或者存在多次盗窃情节的,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判刑。偷电被发现了会受怎样的处罚?1、行政处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

  • 数罪并罚最多判多少年?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

    数罪并罚最多判多少年?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

  • 有案底的人可以出国吗?留有案底有什么影响?

    我们都知道有案底之后对我们以后的生活是有负面影响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案底会影响到个人的诚信信用积分,有案底的自然人在一些生活领域是有限制的,譬如出境,我国法律规定了五种人不准出境,那具体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由律科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有案底的人可以出国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有案底的人可以出国吗?不得出境的五种人: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 家庭纠纷打架是否会立案?家庭纠纷打架会拘留吗?

    家庭纠纷可以报警吗?准确来说,不论是家庭纠纷中的口角问题还是暴力问题,当事人都是可以选择报警的。如果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就会展开调解。而如果情节严重,但还没有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给予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