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与期限调整
七项申请条件明确化
根据新修订法律第三十条,申请人需满足:有明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具体请求与理由、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属于复议范围与管辖范围,且未重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其中,利害关系审查成为关键,如内蒙古典型案例所示,刑事案件辩护人以自身名义申请履职复议,因非直接权益主体被驳回。
申请期限双重计算规则
一般情形: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特殊情形:行政机关未告知复议权利时,从知道权利之日起算60日,但最长不超过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1年。
二、受案范围扩大与复议前置情形细化
受案范围扩展至15类行为
在原11项基础上新增:行政协议争议(订立、履行、变更等)、社会保障给付、政府信息公开等,覆盖行政行为全链条。例如,对"违法变更行政协议"不服的,可直接申请复议。
五类复议前置情形
必须先经复议才能诉讼的情形包括: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争议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需主动告知前置义务,否则可能影响程序合法性。
三、管辖体制与审理程序优化
县级以上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
打破以往"条块分割"模式,县级政府管辖下一级政府、本级部门及派出机构案件;省级政府同时管辖自身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垂直领导机关(海关、税务等)仍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调解原则贯穿办案全过程
修订后将调解明确为总则性原则,允许在合法自愿前提下对各类争议调解,复议机构需附调解情况说明。内蒙古案例中行政机关对举报事项的受理程序,即体现了程序化解纷思路。
行政复议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和执行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1、申请:
申请时效:申请人应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情况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理:
送达副本:行政复议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审理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停止执行情形: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存在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申请撤回: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4、决定: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30 日。决定类型包括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决定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赔偿、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等。
5、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复议中,不存在绝对固定的 “最怕三个证据” 的说法,但通常以下三类证据对行政复议结果影响较大,可能会使行政机关处于不利地位:
1、程序违法证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如未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未按规定进行听证、超期作出决定等。例如,通过 EMS 签收记录证明行政机关超期答复,或调取现场监控证明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等,这类证据可直接动摇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根基。
2、实体违法证据:可以证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的证据。比如,行政机关依据已废止的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提供该法规废止的证明文件;或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提供的现场照片、鉴定意见等能推翻原认定事实的证据。
3、关键证人证言及视听资料:清晰的现场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以及中立第三方的证人证言,能直观地还原事件真相。如执法现场的录像显示行政人员存在威胁、诱导当事人等不当行为,或者证人证言证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事实与实际不符,都可能对复议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行政复议最新规定2025年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与期限调整七项申请条件明确化根据新修订法律第三十条,申请人需满足:有明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具体请求与理由、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属于复议范围与管辖范围,且未重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其中,利害关系审查成为关键,如内蒙古典型案例所示,刑事案件辩护人以自身名义申请履职复议,因非直接权益主体被驳回。申请期限双重计算规则一般情形: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