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以稳定承包关系、保障农户权益为核心,通过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延续性调整方向,并在试点推广、承包权管理、配套建设等方面形成系统性规范。以下从政策原则、试点推进、承包权调整与终止情形、配套支持措施等维度解析最新规定。
一、土地承包延包政策的核心原则与试点范围
(一)“大稳定、小调整”的总体方向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土地承包延包工作需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的承包地实现整体顺延**,仅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个别调整。特殊调整需同时满足:
因自然灾害损毁承包地或绝大多数集体成员提出调地需求;
经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同意;
上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
(二)整省整县试点的扩大推进
国家明确扩大土地承包延包整省试点范围,重点区域及措施包括:
试点类型 | 覆盖地区 | 具体措施 |
---|---|---|
整省试点 | 安徽、湖南、广西等 | 全面推进承包关系顺延,探索省级层面统一管理模式 |
整县试点 | 江西(计划启动4个以上) | 以确权颁证成果为基础,开展县域内承包地整体延包 |
整乡/村试点 | 江西上犹县、庐山市等 | 上犹县探索“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模式;庐山市实现906户农户网上签订延包合同 |
二、土地承包权的终止情形与权益保障
(一)三类承包权终止情形
政策明确农户承包权可能终止的法定条件,具体包括:
整户消亡且无继承人:承包权人家庭全部成员离世,且无人继承承包地的,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
未申请延包:二轮承包期届满后,农户未按地方政策申请延包并签订合同的,承包关系自动终止;
连续弃耕两年:承包方连续两年弃耕,经发包方通知后仍拒不复耕的,发包方可终止其承包权。
(二)权益保障的刚性约束
禁止随意调整:除上述特殊情形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农户承包地,确保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试点地区先行示范:确权颁证完成较早的地区需优先开展延包工作,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经验。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配套支持措施
为提升土地质量与农业生产能力,2025年政策同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包括:
建设目标:到2035年将全部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亩2400元,叠加地方配套资金后,部分地区补助可达每亩3000元,重点支持土地平整、灌溉设施、地力提升等工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需根据承包方式及土地类型具体判断,具体如下:
1、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当承包期内承包户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只要承包户还存在,承包地由户内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耕种。当承包户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造成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承包关系终止,由发包方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不过,承包期间所取得的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2、家庭承包的林地:承包人死亡的,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的期限与收益周期均较长,投资大,风险大,允许林地继承,有利于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继承人对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以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内为前提,且继承人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或承包主体消亡的,其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受者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承包人对“四荒地”的承包是有偿取得的,期限长,投入大,如此规定能充分保护承包人的利益,提高土地利用率,继承人的身份也不以本集体经济组织为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到期后,一般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自动延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期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期满后也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因此,承包期届满后,承包方无需重新进行发包流程,可继续承包该土地。
2、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无论是自动延期还是重新发包,都需要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特殊情况的调整:若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
2025年农村土地确权的最新法律法规随着农村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为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以下将详细介绍农村土地确权所涉及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与程序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这一过程需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一系列严格程序,以最终确认某一范围
2025年农村土地承包最新政策2025年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以稳定承包关系、保障农户权益为核心,通过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延续性调整方向,并在试点推广、承包权管理、配套建设等方面形成系统性规范。以下从政策原则、试点推进、承包权调整与终止情形、配套支持措施等维度解析最新规定。一、土地承包延包政策的核心原则与试点范围(一)“大稳定、小调整”的总体方向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土地承包延包工作需坚持**“大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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